新京報訊 昨日網上再爆株連拆遷。微博網友“@丁來峰”貼出兩張文件複印件照片,其中一則文件顯示,8月13日,福建省閩侯縣委組織部向該縣教育局下發通知,抽調兩名教師(夫妻關係)去協助拆遷,拆遷對象是女方父母的房子。當事人林鑫老師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她因拆遷已被學校停課50天,至今仍未恢覆上課,而夫妻二人因此離婚才保住了丈夫的工作。
  2006年,《中國青年報》曾報道閩侯第三中學教師詹愛芬因沒能做通公婆徵地拆遷的思想工作,突然被“借用”到偏遠山區初級中學,並導致其與丈夫離婚。
  抽調經縣領導同意
  林鑫,福建省閩侯第四中學英語教師,從教7年。50天前,在沒有違反任何規定的情況下,林鑫被停課。
  閩侯四中校長肖金中稱,林鑫的工作問題是根據閩侯縣委組織部的文件執行的。8月13日,閩侯縣委組織部向縣教育局發通知,要求抽調閩侯一中張興發、閩侯四中林鑫到上街鎮協助拆遷。通知註明此事經縣政府領導同意。
  兩天后,上街鎮政府包村幹部陳禮芳告知他倆協助拆遷林鑫的父親林木祥的房屋。林鑫夫婦說自己對父母的房子沒有決定權。但陳一再強調,這是上級的安排。林鑫拒絕協助。4天后,該鎮鎮長要求其協助,林鑫再次拒絕。
  林鑫表示,截至目前,她都沒有見到正式的拆遷文件。
  8月30日暑假結束,林鑫到學校報到,教務處告知這學期沒安排她的課。肖金中讓她按縣委組織部的要求辦事。
  鎮里稱系“和諧拆遷”
  林鑫的舅舅陳志東也被要求去做林木祥的工作。8月30日,上街鎮政府向縣教工委書面報告,林鑫、陳志東兩人“拒不配合、其態度惡劣,至今不來報到”。報告稱這都是為了“推進陽光地產項目的和諧拆遷。”教工委官員在報告上批示,讓校長找二人談話,要求配合拆遷。
  9月8日,林鑫在家接到校長肖金中通牒:“你不用再來上課了。”
  丈夫張興發的工作也受到影響,林鑫為了不牽連張興發,9月18日,兩人到閩侯縣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林鑫告訴記者,兩人的感情很好,育有一個2歲的孩子。
  ■ 鏈接
  中紀委明令禁止株連式強拆
  中央紀委、監察部在2011年曾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案件力度,重點查處採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徵地拆遷行為,以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佈後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
  ■ 對話
  林鑫 我是老師,要回去教書
  新京報:知道自己要去協助拆遷父母房屋的時候,怎麼想?
  林鑫:我覺得太荒謬了。如果僅僅讓我做父母的思想工作,我還是會去。但讓我親手去拆父母的房子,這真的不可思議。我是老師,這事我做不了,我要為人師表啊,我會被學生罵死,以後怎麼教育學生?
  新京報:拒絕協助後,想過可能會被停課嗎?
  林鑫:沒想過,我給組織部回信,說這事我做不了,我是老師,我要回去教書。我也跟校長溝通過很多次,不要讓我做這事。
  新京報:被停課後什麼感覺?
  林鑫:我的壓力非常大。父母會罵你,另一邊一會兒來個人威脅我一下。有一次,辦公室一直給我打電話,說要我去劉書記辦公室談話。我很緊張,在辦公室想坐下來喝水,然後就暈倒了。我要求上課,我說你讓我做什麼我下課都可以去做,不要停課。
  新京報:為保住丈夫的工作,只有離婚嗎?是真離婚?
  林鑫:無奈之舉,能有什麼辦法?我們得以分手的姿態出現。在孩子面前,我們必須是一個正常家庭。在不同人面前,我們要扮演不同的角色。孩子兩歲了,我們儘量不讓孩子的生活受影響,想方設法輪流照看孩子,告訴孩子爸爸去上班了,沒空;或者告訴她媽媽去上班了,沒回來。
  ■ 回應
  校長 沒人通知她可回來
  昨天,閩侯四中校長肖金中在電話中介紹,縣委組織部可能認為,老師暑假期間放假了,沒事情乾,正好林鑫家裡拆遷,就抽調她回去做她母親的思想工作。
  “沒人通知我說她可以回來了,我們就認為她的工作還要繼續”,肖金中強調,要收到組織部的通知才能讓林鑫回校工作。
  肖金中稱,剛好學校的工作又不是很緊張,就讓她繼續去幫忙拆遷。林鑫執意不肯去,每天都到學校,但學校沒安排她上課。
  肖金中還稱,林鑫一直都簽到上班。從停課開始,只要那邊不通知她去工作,她就要前往學校工作,主要是幫助學校辦公室臨時做一些工作。
  本組稿件/新京報記者劉一丁 實習生賈世煜
(原標題:福建株連拆遷教師停課勸母)
(編輯:S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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